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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 |
未来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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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传媒研究者霍金斯曾将网络广告定义为电子广告,即指通过电子信息服务传播给消费者的广告。中国广告商情网就把网络广告定义为:在互联网上传播、发布的广告,它的广告形式、收费模式、广告特点等方面与传统广告形式有很大的差异。 其实 网络广告就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体发布、传播,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商业广告,它是广告主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在互联网上向目标受众进行有偿的信息传达,从而引起受众和广告主之间信息交流的活动。或简言之,网络广告指利用数字技术制作和表示的基于互联网的广告。
另外,北京大学现代广告研究所所长陈刚将网络广告定义为“后广告”,“加个后字,强调过渡阶段的状态”;而平成广告公司总经理吴晓波则称网络广告为“新广告”,但后来承认“后广告” 更准确,因为它不是颠覆,而是超越。
之所以承认网络广告是一种超越,是因为现阶段网络广告作为一种全新的广告形式,已深受到各个国家及地区企业的重视和喜欢,它已可以与当今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的广告相抗衡。从现状上来看,网络广告的发展趋势是很"火"的,主要原因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主要表现在它具有了交互性、实时性、迅捷性、传播范围极大、受众数量可准确统计、信息承载量大等独特优点。
(news.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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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新闻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6-12-01 出自:百特网络新闻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