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2007年11月平面媒体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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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媒体 |
广告发布 |
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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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广告发布情况
2007年11月,全市共监测平面媒体(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大庆日报、大庆广播电视报)发布的广告20300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329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6.5%,比10月份7.6%下降了1.1个百分点。
(一)按媒体分类
1、按涉嫌违法量排序
媒体类型 |
监测量(条次) |
涉嫌违法量(条次) |
涉嫌违法率 |
|
大庆晚报 |
16307 |
1096 |
6.7% |
|
都市生活报 |
2159 |
120 |
5.6% |
|
广播电视报 |
1615 |
102 |
6.3% |
|
大庆日报 |
219 |
11 |
5% |
|
合 计 |
20300 |
1329 |
6.5% |
2、按涉嫌违法率排序
媒体类型 |
监测量(条次) |
涉嫌违法量(条次) |
涉嫌违法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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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晚报 |
16307 |
1096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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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报 |
1615 |
102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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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生活报 |
2159 |
12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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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日报 |
219 |
11 |
5% |
(二)按商品、服务分类
- 按涉嫌违法量排序
|
商品服务类别 |
监测量(条次) |
涉嫌违法量(条次) |
涉嫌违法率 |
|
医疗服务 |
1220 |
912 |
75% |
|
药品 |
401 |
316 |
79% |
|
保健食品 |
116 |
67 |
58% |
|
招生 |
288 |
17 |
6% |
|
化妆品 |
15 |
8 |
53% |
|
医疗器械 |
42 |
7 |
17% |
|
房地产 |
101 |
2 |
2% |
|
其他 |
18117 |
0 |
0% |
|
合计 |
20300 |
1329 |
6.5% |
- 按涉嫌违法率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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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类别 |
监测量(条次) |
涉嫌违法量(条次) |
涉嫌违法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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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
401 |
316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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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
1220 |
912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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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
116 |
67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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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
15 |
8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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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
42 |
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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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
288 |
17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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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
10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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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8117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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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300 |
1329 |
6.5% |
二、广告监测分析
1、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通过对平面媒体报纸(《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大庆日报》、《大庆广播电视报》)的监测,发现广告发布最多的媒体是大庆晚报,发布广告16307条次,其次是都市生活报,发布广告 2159条次,第三是广播电视报,发布广告1615条次,第四是大庆日报,发布广告219条次。按涉嫌违法量计算,大庆晚报违法量最大,涉嫌违法量达 1092条次,依次是都市生活报,涉嫌违法量120条次,广播电视报,涉嫌违法量102条次,大庆日报,涉嫌违法量11条次;按涉嫌违法率计算,药品广告违法率最高为79%,依次是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率75%,保健食品广告涉嫌违法率58%,化妆品广告涉嫌违法率53%,医疗器械广告涉嫌违法率17%,招生广告涉嫌违法率6%,房地产广告涉嫌违法率2%;按商品服务分类计算,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最多,为912条次,依次是药品涉嫌违法广告316条次,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广告67条次,招生涉嫌违法广告17条次,化妆品涉嫌违法广告8条次,医疗器械涉嫌违法广告7条次,房地产涉嫌违法广告2条次。
2、重点提示
(1)药品广告内容违法突出
监测结果表明,药品广告大部分以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进行宣传,而且,增强性功能广告屡禁不止。同时,广告中仍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还有的直接在广告中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及“药之王”、“最新技术”、“最先进制法”、“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的语言和表示,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
(2)医疗服务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较多
医疗服务广告常常以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新闻专题报道等文章形式出现,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和以解放军的名义发布广告。同时,在医疗广告中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二种疾病,如:人工流产、肝病等内容,部分医疗广告无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文件。
(3)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较严重
媒体在发布食品广告时,大多没有按照规定发布批准文号,同时,不按规定审批范围发布广告,擅自扩大范围发布广告,夸大疗效形成了广告违法。
(4)医疗器械广告使用虚假语言
本月监测的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大庆日报和广播电视报四家媒体发布医疗器械广告42条次,涉嫌违法7条次,涉嫌违法率为17%。在违法广告中重点是广告内容违法,使用虚假语言,误导消费者。
(5)化妆品广告言过其实
部分化妆品在宣传成份、制法时,使用了“纯天然”、“最新技术”、“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并且有涉及化妆品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
(6)房地产广告含有炫富内容
一些房地产广告使用了炫富等语言,误导消费者。
(7)招生广告含有就业率、升学率等数据
本月发布的招生广告中部分含有就业率、升学率等数据以及签约就业等语言。
3、重点违法广告例举
11月10日《大庆晚报》A6版刊登的“挺胸抬头做女人,挺迷人胶囊,100%安全”广告,含有“100%”等绝对化语言。
11月13日《大庆晚报》A6版刊登的“第6位肿瘤患者的生死抉择,富硒灵芝宝”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11月14日《都市生活》B7版刊登的“大庆同仁门诊部让您3-5分钟轻松告别鼻咽炎”广告,无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发布上述广告。
11月15日《大庆广播电视报》A9版刊登的“茶多酚12天公布你的瘦身成绩”广告,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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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新闻网 作者[记者]:佚名 日期:2007-12-06 出自:广告新闻网 编辑:adage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