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主对搜索引擎广告推广效果的评价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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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易观国际《2008年下半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用户(广告主)调研报告》研究发现,企业广告主主要依据网站流量的增加以及销售的促成来判断 SEM的效果。67.9%的广告主通过公司网站流量是否增加来判断SEM的效果;64.8%的广告主通过销售额是否有所增加来判断SEM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开始有16.3%的企业用户,采用第三方监测软件来评价搜索引擎营销推广效果,该比重已经超过大型企业9.5%的比例。这意味着企业用户在采用搜索引擎进行营销推广的同时,也在不断积累关于SEM的相关实践及知识,相应地,这就要求运营商根据广告主的规模和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
实际上,仍然有大部分搜索引擎广告主虽然进行了竞价广告的投放,但是,他们对于如何真正有效地管理自己的关键词,如何达到精准营销,如何提高关键词营销效果并不清楚。如何利用有效的SEM方法论和专业的计算机工具管理他们在搜索引擎上的广告投放,是其需要加强的。
研究定义
固定排名服务
搜索引擎广告方式之一,企业广告主的网站将出现在关键词搜索结果页面中的固定位置,并按照预定价格支付广告费。
竞价排名服务
搜索引擎广告方式之一,企业广告主根据有效点击次数代表的访问量来支付广告费。
联盟广告服务
搜索引擎广告方式之一,广告主利用专业联盟营销机构提供的网站联盟服务拓展其线上及线下业务,并 按照营销实际效果支付费用的新型网络营销模式。
网络实名服务
搜索引擎广告方式之一,网络用户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中文名字,来直接访问企业广告主的网站。
搜索引擎广告主类型
小型企业:年收入规模在500万人民币以下的企业。
中型企业:年收入规模在5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之间的企业。
大型企业:年收入规模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分为访问员电话调研、线上企业调研、分析师电话访谈、分析师深度访谈四个部分。对于电话访问回收的数据通过SPSS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并在此基础上撰写研究报告,涉及企业2580余家,回收有效问卷量312份。
欲了解2008年下半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用户更多相关内容,请参阅易观国际《2008年下半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用户(广告主)调研报告》或联系易观国际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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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新闻网 作者[记者]:李智 日期:2008-09-17 出自:易观国际 编辑:idealog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