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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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告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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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向广告行业和社会提供广告法律、法规、信息咨询服务;评议、表彰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六) 在中国广告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全省广告业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加强我省广告业信用体系和建设,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推动企业的经营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七) 建立广告从业人员专业理论培训和年度考评制度,引导全省各类高级人才向广告业流动;定期开展广告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学术理论研究和经验推广以及举办优秀作品展示等活动,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思想、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全行业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质量,提高广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八) 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店堂广告调查和户外广告设立规划、界定的协调活动。广告管理法规的调研与起草。
(九) 代表全省广告行业与国内外广告行业团体及其组织进行联系,参加其活动,开展信息、业务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省广告事业的发展。
(十) 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义务支持会员申诉、起诉。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湖北省广告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
(一) 团体会员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市、州、直管市、县(市)广告协会、大专院校以及有关单位。
(二) 单位会员
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并许可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
(三)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经省广告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颁发会员登记证,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news.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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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新闻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8-25 出自:湖北省广告协会 论坛投稿
